国务院发文 允许电子发票作报销凭证
日期:2015-10-30
近期, 国务院印发 《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 ,这是对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的具体部署,是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系统性指导文件。其中第二十六款规定,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对于业务规模较小、 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