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负及其市场影响分析
日期:2013-08-14
广告业“营改增”税负及其市场影响分析
国务院决定,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到北京等 8 省市。根据相关
税收政策,笔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广告业,以案例形式,就其“营改增”后不
同类型纳税人的税负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市场影响,仅供企业经营决策时参考。
广告业的税负比较分析
例 1、东方广告公司为某化妆品公司制作广告,并在西部电视台发布广告,
东方广告公司收取化妆品公司广告费 106 万元,支付西部电视台广告发布费
53.5 万元,本期发生相关购进 3.51 万元。
1、假定东方广告公司为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西部电视台广告发布
费和相关购进的发票均符合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东方广告公司应缴增值税为:
106÷1.06×6%-53.5÷1.06×6%-3.51÷1.17×17%=2.46(万元)。
可比口径税负率=2.46÷106×100%=2.32%
2、假定东方广告公司为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西部电视台为非试点
地区纳税人,只能提供营业税发票,这样东方广告公司依据政策实行差额征税,
其应缴增值税为:
(106-53.5)÷1.06×6%-3.51÷1.17×17%=2.46(万元)
可比口径税负率=2.46÷106×100%=2.32%
3、假定东方广告公司为试点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西部电视台为试点
地区纳税人,东方广告公司应缴增值税为:
106÷1.03×3%=3.09(万元)
可比口径税负率=3.09÷106×100%=2.91%
4、假定东方广告公司为试点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西部电视台为非试
点地区纳税人,东方广告公司应缴增值税为:
(106-53.5)÷1.03×3%=1.53(万元)
可比口径税负率=1.53÷106×100%=1.44%
以上比较可见,在试点地区电视台发布广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重
于一般纳税人;在非试点地区电视台发布广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于
一般纳税人。
采购广告服务的市场影响分析
例 2、伊地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购广告宣传服务,A 公司、B 公司
和 C 公司报价均为 100 万元。A 公司为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B 公司为试
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C 公司为非试点地区纳税人。
假定 A、B、C 三家公司均能按税法规定提供发票,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
那么伊地公司将主要考虑采购成本:
1、若采购 A 公司广告宣传服务,将取得 6%的进项税额,采购成本为:
100-100÷1.06×6%=94.34(万元)。
2、若采购 B 公司广告宣传服务,将取得 3%的进项税额,采购成本为:
100-100÷1.03×3%=97.09(万元)。
3、若采购 C 公司广告宣传服务,无进项税额抵扣,采购成本为 100 万元。
采购 A 公司广告宣传服务,成本最低;采购 B 公司广告服务,成本次之;
采购 C 公司广告服务,成本最高。这样,在报价等条件相当的前提下,伊地公
司将选择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A 公司。
如果 B 公司试图争取伊地公司的广告业务,在其他条件相当的前提下,只
有降低报价。假定降价为 x,那么当下列方程式成立时,B 公司可赢得优势:
(100-x)×〔1-1÷(1+3%)×3%〕≤94.34
x≥2.83 万元
这时, 公司减少利润≥B(100-100÷1.03×3%) 97.17-97.17÷1.03×3%)(-
=2.75(万元)。
如果 C 公司试图争取伊地公司的广告业务,在其他条件相当的前提下,假
定降价为 y,那么当下列方程式成立时,C 公司可赢得优势:
100-y≤94.34
y≥5.66 万元
这时,C 公司减少利润≥(100-100×5%)-(94.34-94.34×5%)=5.38(万
元)。
以上比较可见,在市场竞争中,试点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具优势,试
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次之,而非试点地区纳税人最不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