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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能开专票给对方吗

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能开专票给对方吗


日期:2013-03-22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2)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要求开具的则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
     
     (3)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商业零售企业只能对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必须持盖有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未提供证件的,商业零售企业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